
讓債務止步,由律事為您重啟 自由人生。
透過合法、專業的協商與更生策略,將壓力化為轉機,依法保障您的未來曙光。

我們的服務
秉持「誠信原則」、「信用至上」的經營理念,特別網羅具備金融專業背景的律師團隊及法務人員,並擔任顧問律師,全程掌控案件作業流程,以法律嚴僅的內控流程,處理客戶的案件作業,達到珠璣必較的 完美服務精神。
超強的法律客服團隊,採取一對一的客戶服務作業,業界享有口碑,備受各方肯定信賴。北部總公司在新北市板橋有專業團隊共八十餘人,所有人員均具銀行服務背景或金融案件法律處理經驗。我們始終將客戶的需求放在首位,提供量身 定制的服務,確保滿意度 。
專業團隊
我們的法律顧問擁有豐富的行業經驗,能夠快速而準確地解決各種債務問題。提供量身
全面的債務解決方案
幫助您實現財務重建的目標。
個人債務重組
針對個人的債務問題,提供專業的諮詢服務,幫助您釐清債務狀況,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。

前置協商
您如果在金融機構有產生消費借貸、自用住宅借款、信用卡或現金卡等債務,而且個別金融機構協商提出的還款方式您覺得無法負擔的話,您可以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辦理「前置協商」。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會依您個人經濟情況及收支情形「個案評估」,訂定符合您需求的還款方案,以協助您解決還款問題。

更生或清算
依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規定,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,應該先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「前置協商」,如果「前置協商」沒有成立,才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,由地方法院審理即裁定,假如您沒有依照「95年度債務協商」或「前置協商」的協商方案持續繳款,而法院認為您未依約還款並不是您的個人因素所導致,您就可以走更生或清算程序來處理債務問題;如果法院認為您未依約繳款是因為個人因素所造成,法院會退回聲請。不過沒關係,您還可以向最大無擔保債權金融機構申請「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」,來處理您的債務問題喔!

毀諾後協商
您如果(1)申請「前置協商」或[95年度債務協商]成立但已經毀諾,或者(2)毀諾後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被退回,您還可以向毀諾前的最大無擔保債權金融機構申請「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」,簽約後再依協議方案於30日內向其他的債權金融機構申請比照該方案處理。
個別協商
首席法律 顧問
王景暘律師
專業背景與學經歷
實務歷練:
自 2007 年(民國 96 年)起執行律師職務。
企業與公共法務:
曾於 2010 年(民國 99 年)進入桃園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法務人員,後升任法務室主管,並兼任第三航廈專案計劃副主人。
學術進修:
為擴展公司治理與商業管理視野,王律師取得了國立中山大學 EMBA 管理學碩士學位。
社會服務:
曾出任中山大學北區 EMBA 校友會理事長。
核心專長領域
王景暘律師的法律服務範圍相當廣泛,尤其精通於商事法、勞基法及不動產法令
民事與不動產:
土地與房屋不動產爭議、買賣與政府契約、損害賠償、金錢糾紛。
商業與勞資:
商業糾紛、勞資爭議、金融法規。
刑事與家事:
陪同偵訊、羈押具保、離婚及家庭相關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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